主营:一般项目:城镇污水收集处理、污泥处置;城镇给排水系统设施管理;给排水工程及设备技术咨询;销售给排水设备及配件。(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,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