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东方华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2月11日,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4号楼4-2幢202号,法定代表人李善明。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;餐饮服务(限小吃);信息咨询(不含中介服务);技术咨询、服务;家居装饰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承办展览展示;销售新鲜水果、新鲜蔬菜、日用品、化工产品(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)、文化用品、建筑材料(不在实体店经营)、五金交电(不在实体店经营)、机电设备、电子产品、家用电器;出租商业用房;出租办公用房;绿植租摆;热力供应(仅限天然气);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;酒店管理、工程管理服务;清洁服务(不含洗车);城市园林绿化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