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: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招牌、字牌、灯箱、充气装置广告;承办经批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摄影摄像;文化用品销售;。**[以上项目法律、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