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:承办经批准的文化交流活动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招牌、字牌、灯箱、展示牌、霓虹灯、电子翻版装置、充气装置、电子显示屏和车载广告;电脑图文设计;展览展示服务;翻译服务;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。(依法须经批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