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: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工程的施工、路基土石方、中小桥、防护及排水、安保工程的施工、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