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7月12日,注册地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小湖新庄205号,法定代表人游志龙。经营范围包括广告的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,会议及展览服务,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,包装服务,办公服务,软件开发,信息技术咨询服务,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,信息系统集成服务,专业化设计服务,其他未列明服务业(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),文艺创作与表演,经营性演出及经纪业务,文化、艺术活动策划,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,纺织、服务及家庭用品批发,文化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,法律法规、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,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