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市朵拉艺术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1日,注册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安街152号(和安街152号),法定代表人李明静。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,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,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,日用百货销售,办公用品销售,办公设备销售,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,会议及展览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